党委保卫部(保卫处)职责
发布人:蒋仲青  发布时间:2015-06-26   浏览次数:8052


   

    党委保卫部、保卫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。在学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领导下,在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:

    1.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与保卫管理规章制度,积极开展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人身财务安全等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,努力提高师生员工防灾避险等防范能力及安全意识,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
2.负责掌握政治信息与动态,配合上级有关部门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等对学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。

3.承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,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各类通知、决策等;协调督导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各领域专项检查等作。

4.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各类校园公共安全类突发性事件。

5.负责“校园110”报警求助联动服务的接警指挥和协调,协助公安机关打击、查处校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

6.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健全消防组织,做好公共区域消防器材维护、消防隐患排查及治理、消防火警处置等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工作,做好校门、校内治安、交通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维护等安全管理与保卫工作。

8.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管理,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户籍户政、政审、安全信息报送等工作。

9.完成学校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与保卫任务。